標題: 黑社會組織又稱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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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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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0-1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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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黑社會組織又稱黑道。根據1996年12月台灣“立法院”通過的《組織犯罪防治條例》,“台灣黑社會組織”具體是指三人或三人以上,有內部管理結構,以犯罪為宗旨或以其成員從事犯罪活動,具有集團性、常習性、脅迫性或暴力性的組織。台灣黑社會組織活動異黨猖獗,它是危害社會治安,介入經濟運作,影響政治生態的罪惡勢力。

  一、黑社會組織概況
  當代台灣黑社會組織繁多,發展迅速,其來源有三:一是據時期的一些領先日本殖民者的地痞流氓,他們在日本戰敗后,有的跟隨其主子去了日本,另有一些則留在台灣,形成地方角頭勢力。例如:“芳明館”、“牛埔幫”、“華山幫”、“大龍峒”等。二是隨國民黨當局敗退到台灣去的大陸幫派分子,這主要是青洪幫。1949年,一批青洪幫骨干逃到台灣,其后的二十多年里,國民黨實行“戒嚴”統治,對青洪幫既不鼓勵其發展。亦不允許其公開活動,僅于1956后由馬超俊、陸京士發起一次洪門懇親大會。盡管國民黨不允許其公開開山堂收徒弟,但青洪幫的秘密活動仍未終止。80年代,國民黨管制放松,民間結社活躍,青洪幫的活動也就呈公開狀態,活動遍及台北、高雄、基隆、桃園、屏東、台中、台東、苗栗、彰化、宜蘭、花蓮等地。至1985年洪幫在台灣的山堂有30個左右,徒眾約10萬人,主要山頭有太華山、天目山、春寶山、中華山、五聖山、大同山、西華山、南華山、洪發山、錦寶山、九龍山、楚荊山、同德山、金台山、大陸山。青幫分子在台人員雖少,但一引起成員具有很高的社會地位,杜月笙的徒弟擊京士、潘士浩均曾任“立法委員”,萬墨林則為“國大代表”。三是由社會不良分子和到台軍政人員眷村子弟新創立的幫派,如廈門幫、小九龍、十二生肖幫、十三太保、四海幫、竹聯幫等。
  台灣究竟有多少幫派組織,這是難以有准確答案的問題,我們只能根據警方的有關資料來進行評估。1973年台灣治安單位首次辦理幫派解散登記,共有568個幫派、3334人登記在冊。1978年第二次辦理幫派自動解散登記,又有189個幫派、961人宣誓脫幫。1984年,在一清專家之間展開的為期四個月的不良幫派登記自首或解散的自清運動中,共有651個幫派,3000多名幫派分子辦理自首、解散手續。同年底登記在案的幫派組織達1408個,成員7295名。1994年來自台灣“警政署刑事局檢肅科”的調查統計,該年全省共有幫派組織1236個,成員達10582人。根據1996年3月台灣“警政署刑事局”下令各地警方調查的結果發現,台灣現有大小幫派和犯罪組織1000個,已具組織形態的幫派和犯罪組織126個,成員5800余人。其中對社會治安危害較大的幫派和犯罪組織有59個,成員2067人。人數最多的幫派為竹聯幫共600余人,其次為四海幫,有500余人,第三是天道盟,400余人。正如大多數台灣民眾所認為的,這些官方數據顯然是縮小和保守的。事實上,以上犯罪人數僅為“冰山之尖”。
  根據1996年台灣“警政署”公布的普查資料,當前台灣主要幫派的分布情況具體是:
  台北市(含台北縣):重要幫派成員1250人,分別屬于竹聯幫、四海幫、松聯幫、芳明館幫、飛鷹幫、天道盟等幫派:
  宜蘭縣:130人,分屬紅衛兵、圓山幫等幫派
  桃園縣:434人,分屬竹聯、十三神鷹、小南門等幫派。
  新竹縣:134人,分屬飛沙幫、三光幫、十三神鷹等幫派。
  台中縣:350人,以四海幫最多,其次是“四大天王”人馬。
  台中市:350人,仍以四海幫為主。
  彰化縣:393人,以溪州組合人員最多。
  嘉義縣:177人,主要幫派是竹仔腳組合。
  云林縣:172人。
  台南市:167人,有廈林派、東門、小公園等幫派。
  屏東縣:275人,主要幫派為十三兄弟派。
  彭湖縣:31人,屬車頭幫。
  高雄市:1153人,分屬七賢、沙仔地、聖公媽廟、夜市場等幫派。
  其它縣市方面,苗栗縣有幫派成員157人,南投縣156人,台南縣218人,台東縣74人,這些地區的幫派組合以特定人士及角頭組合為主,但原先的不少組合,已被天道盟吸收,成為其分會。
  台灣黑社會組織繁多,分布廣泛目前習慣上把竹聯幫、四海幫、天道盟和松聯幫稱為四大幫派。它們是台灣黑道的主體,最富實力,極具影響。
  竹聯幫成立于1955年,當時中和、永和的不良分子頭目趙寧,號召台北市與他們有關系的學生在台北市中信百貨公司竹林地召開“中和第三次大會”,結拜聯盟,取名為竹林聯盟,簡稱竹聯,成立之初主有200人左右,大多為在校中學生,主要活動于古亭區、水源地、中和、永和一帶。竹聯幫成立后,不斷與台北其它幫派發生火拼,尤其是與四海幫。1962年,四海幫被勒令解散,“旱鴨子”陳啟禮趁機帶領竹葉青(竹聯幫基層成員),展開大規模報復行動,占領了四海幫的地盤。此后又與文山、宇宙、飛鷹等幫派火拼,并組織竹聯十三太妹作為外圍組織,到1965年,竹聯徒眾已有五、六百人之多,聲勢浩大,博得天下第一幫的稱號。1970年因陳仁想脫幫遭追殺而招致警方圍捕。與此同時,幫內開始大規模整頓,慢慢介入經濟、政治活動。1984年,在一清專案中,竹聯幫首領陳啟禮和一大批幫眾被捕,勢力受到重創。但竹聯并未因此而一蹶不振,1988年台灣當局宣布釋放300多名被囚禁的幫派分子,竹聯又重整旗鼓,再現江湖,現不僅仍為台灣第一大幫派,而且成為國際性黑社會組織,責任幫主是黃少岑。
  竹聯幫第一代主要投資于特種營業,中生代大多搞賭場,新生代介入各行各業,除控制電影、戲院、舞廳及其它娛樂場所外,還從事建筑、水電、橋梁、公路等工程的承包,并開設銀行、投資金融,插手營造,滲入許多重要部門。由于竹聯幫在台灣政治、經濟等各方面的影響,使它被公認為是台灣黑社會的魔頭。
  四海幫是1953年台灣大學44名青年以“有福同享,有難同當,打平台北市”為口號,成立的台灣地區第一個最具規模的青少年幫派組織。初期發展迅速,很快在台北市的西門町、台大、北商一帶打出字號,四海幫成員多為富家子弟,氣焰囂張,活動猖狂。1962年四海幫在警方大力掃蕩下宣布解散,四海幫一度瓦解。兩年以后分成老四海和新四海,老四海以陳姓、周姓為首,開始船務公司等。新四海開始在賭場業和特種營業場所竄起。1988──1989年是台灣房地產、股市全盛期,四海幫在此時獲利很大,并陸續辦起建筑公司,營造廠、煤氣批發公司、運輸公司等,形成“以企業養兄弟”的模式,是台灣最早具有企業化、公司化的幫派組織。1997年2月3日,副幫主董克誠代表該幫派率領七名幫眾至台北市刑警大隊宣布解散四海幫。
  天道盟是台灣黑社會的后起之秀,也是台灣發展最快的一個幫派組織。它成立于1985年,主要發起人有文山幫的羅福助、七賢幫的楊登魁、風飛沙幫的林敏德、縱貫線的謝通運、田寮幫的吳桐潭等,以“團結合作、替天行道”為盟約,公推羅福助為總聯絡,下設太陽會、不倒會、孔雀會、仁義會、濟公會、敏德會(后又增設云嘯會、雨嘯會、鴨霸會、鳳雕會和天鷹會等)。其成員出獄后在全省成立“六合彩連線”,并利用可觀的盈余開設酒廊、舞廳、理容院,轉戰期貨、股市、房地產,后因股市獲利轉向船運、証券、娛樂及影視業等。1994年天道盟內部進行改組,設“總裁”、“副總裁”,以前的太陽會、孔雀會等被撤銷,各會會長成為高級顧問,并由高級顧問指定組長,負責籌划基層人員的活動,現任總裁是陳仁治。
  松聯幫于1982年由台北“松基”和“婦聯”子弟組成(一說于1969年在台北空軍眷村內成立)。成立初期主要有“龍”、“虎”、“獅”、“豹”等四個堂口,發展極為迅速,陸續成立多個堂口。1986年至1987年其勢力相當龐大,成為當時最具影響的幫派。1989年因其大哥譚世維在廈門被狙殺曾經沉寂過一段時間,后在一些幫派成員的苦心經營下,漸漸恢復元氣,重新成為台灣第四大幫派組織。早期松聯主要在台北松山地區收取賭場和色情行業保護費,其著名的堂口有“九龍堂”咖啡廳,因引進各國美女坐台而亨譽台北。后來逐漸發展多種經營和投資企業,并積極向大陸滲透,其重心在廈門、漳州、泉州等地。1997年1月21日,在幫主朱偉立、王國棟帶領下,該幫13名成員至台北市警局自首。

  二、黑社會組織結構
  目前台灣的黑社會組織,根據其活動形態,大致可分為兩種類型:社區型和社團型。社區型是指具有地緣性,以一定地域為主要活動范圍和生存空間的黑社會組織。如台北的芳明館幫就主要活動于台北市華西街一帶,其名稱得自于華西街的“芳明館金獅團”﹔牛埔幫則活動于台北市的華泰飯店到中山“國小”一帶地區,此地日據日期名稱為“牛埔仔”﹔高雄的七賢幫則活躍于高雄市的七賢路與五福四路一帶。此種類型的幫派還有北投三腳幫、萬華頭北厝幫、麻竹腳幫、太平市場幫、新庄幫、中庄幫、第一市場幫、公園幫、三山國王廟幫、海宮廟幫街等等。
  所謂社團型幫派,主要是以業緣關系或共同旨趣而聯結起來的,除擁有固定地盤外,還向其它地方發展的黑社會組織。1953年在台北市東門地區成立的“四海幫”以四海一家為宗旨,除在台北市有“東、南、西、北”四據點外,還在台中和高雄地區以經營公司行號設餐館、聯誼會等方式設立堂口,目前幫中成員約有六七千人士。1955年在台北成立的“竹聯幫”設有“天、地、忠、孝、仁、愛、信、義、和、平”等多處分堂,除在台北有圈套規模聚眾組織外,還在台中市北區和高雄市南區均有組織地介入地方政爭活動。1984年成立的“天道盟”在全省各地設有“太陽會”、“孔雀會”、“同心會”、“太極會”、“不倒會”等據點。
  黑社會按其成員組成又可分本省籍幫派和外省籍幫派。外省籍幫派除青洪幫外,最主要是由外省籍青少年在眷村內組成的幫派組織,如竹聯幫、福州幫、西北幫、四海幫等,這些幫派規模較大,內部整合力強,他們以聚集在都市和郊區為主,常出現塊狀或圈套區域的串連與整合,傾向于支持台灣國民黨政權,在選舉中往往支持國民黨籍侯選人。本省籍幫派主要由本省籍成員組成,他們一般呈小型街市或點狀分布,組織規模小,流動性大,散布在全省各縣市,不一定聚集在都會區和郊區,但以都會為其主要生存和活動區,這與其省籍人口及社會經濟之聚集生態有密切關系,如天道盟、風飛沙、三光等幫派。他們與外省籍幫派相互對抗,更加加劇了台灣的省籍矛盾和沖突。不過近年來,這種省籍情結已有減弱趨勢,如1997年四海幫大佬陳永和、藺磊洽的喪禮,天道盟等許多本省籍幫派均派員參加。
  不同的參照標准,可以把台灣黑社會組織划分為不同的類型。從屬性而言,我們可以把台灣黑社會划分為經濟型、政治型和社會型。依照發展程度,可划分為角頭型和幫派型。而1995年台灣“內政部”警政署所編“警政式作概況”則把黑道划分為角頭型、組合型和組織型,三者分別占幫派組織總數的41%、47%、12%。
  台灣的黑社會組織,既繼承中國傳統幫會一些特片,又吸收西方黑社會的一些起做法。在組織架構上,各幫均設有“老大”或“幫主”以為頭領,下設堂口、壇口等,實行分層、分級攤各種利益。各幫均規定有入幫儀式和幫規,竹聯幫的入幫儀式為插三把刀,第一把刀插在中央,表示不准叛幫出賣兄弟,另外兩把刀口向外,表示同心協力對抗外業勢力,陳啟禮時竹聞幫的幫規為:一、入幫者需從竹葉青做起﹔二、幫眾向目標拿到錢后不得隨意享用,須交堂主統一分配﹔三、不得叛幫和陷害兄弟,否則將受到斷腿斷手的處罰。1958年成立的北聯幫以膜拜關公神像為其信仰,參加入堂儀式時必須先報姓名,手拿信香放進香爐,堂規是不碰毒、不偷不搶,兄弟和睦相處、服從干部領導,生為北聯人、死為北聯鬼等。
  7、80年代后,尤其是一清專案后,為鞏固勢力,台灣黑社會組織乃變更管理和運作方式,組織向企業化方向發展,采取了以企業養幫的策略,如四海幫采取以企業養兄弟的模式,組織趨于企業化,它對內不設法定最高權威,而是以企業為單位,由幫內成員推選首領,幫主改稱為主任委員,下設兩名副主任委員和十八名中常委,按規定,各堂口推出的首領在幫內地位是相等的,即共為四海幫的大將,共同維系幫派組織,上他們組成中常會,負責最高決策。但事實上,這些頭目自成一支,各自為政。同時十分重視對成員的訓練,建立嚴格的考核制度,考核分初審、復審、決審、評審等几套程序,考核內容包括體態、智慧、反應、口才、儀表等方面,經過各種整頓,目前台灣的一些幫派組織如竹聯幫、四海幫,在活動能量、組織形態及行動手段上已頗具意大利黑手黨的雛形,逐步步入現代化軌道。

  三、黑社會組織的主要活動
  阿爾蒙德的結構功能主義理論認為,如果一個系統持續存在,則它必然會完成一定的功能,無論這種功能是建設性的還是破壞性的。
  台灣黑社會組織是一個社會不良分子的聚合,其內部形成緣于主流文化而又超越于主流文化的亞文化觀念,致使其成員含圖享受,欲壑難填,并為此不擇手段。當今黑社會勢力成為嚴重危害台灣社會的惡性“毒瘤”,其涉及的范圍日益廣泛,控制的地域也越來越大,從打架斗毆、包賭包娼演變為有計划的犯罪,從單純獲利到公開參與政治經濟活動,對社會和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嚴重的威脅。
  1、參與組織各種暴力犯罪活動。黑社會組織最為明顯的一大活動就是暴力犯罪。隨著黑社會勢力的膨脹,台灣的凶殺、搶劫、詐騙、綁架等刑事案件不斷增加,成為社會的不治之症。根據台灣“內政部”統計資料,從1951──1985年,台灣的刑事犯罪案件增加了36倍,到1985年平均每10分鐘誚一起犯罪案件發生。近數年來,台灣犯罪更為嚴重,1994年3月26日台灣“司法部長”林洋港應邀到台灣省林氏宗親會第二次代表大會致詞時表示,台灣地區人口不到2100萬,經統計1992年經司法審理刑事判決的有11萬人,平均每200人中就有1人犯罪,如果扣除14歲以下,70歲以上的600萬人口,則每140人中就有1人犯罪。到1995年社會治安更是江河日下,是年台灣的刑事案件就達17萬件。1996、1997年的三大命案──劉邦友血安、彭婉如奸殺案、白小燕命案,震驚島內外,突顯台灣治安之惡化。就連台灣當局也不得不承認近年來與黑社會有關的“台灣地區暴力犯罪事件,質與量急劇升高,已到了國人無法容忍的程度”。
  2、從事多種地上、地下經濟活動。黑社會組織不定期插手經濟,操縱市場,既以合法掩護非法,又以非法擴張合法,黑社會從事的企事業因他們的特別的關系、門路、線索,掌握一些獨特的資源,因而壟斷和操縱一些市場。台灣黑社會對經濟介入有以下兩種方式:一是直接經營一些企事業。如旅館、餐廳、出版、營造、運輸、金融、工程招標等行業。如四海幫金主蔣啟弼就經營娛樂、化工、投資等公司。四海幫由台灣高官巨賈子弟組成,早期往往從家里拿錢。漸漸形成氣候以后,便集資投入房地產市場,1988──1990年是台灣房地產、股市的全盛期,當時四海幫經營的鴻源、龍祥投資公司獲得了巨額利潤。幫中几位大哥投入餐廳、影視傳播業,更是獲得厚利。14歲就加入四海幫的蔡冠倫旗下有開南工程無限公司、安通投資公司,鑽石年代商業聯誼會等。竹聯幫也投向營建工程和影視傳播業。竹聯大老陳啟禮經營的企業有泉安企業機構、承安實業公司等。天道盟也經營期貨、股市、房地產、船運、証券、資訊、影視等行業。天道盟顧問楊登魁目前經營的企業就有新峰影業公司,巨登電影公司以及多家傳播、開發、傳訊、職棒公司。二是從事一些地下經濟活動。也下經濟是指未納入官方統計的經濟活動,80年代初開始興起,一直使台灣當局感到非常棘手,地下經濟每年的流通金額大約合新台幣40兆左右,約占全島經濟活動的四成,其中包括逃漏稅等違法行為,六合彩、地下期貨等賭博或投機活動,以及走私、販毒等非法交易。以地下錢庄為例,台灣由于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有嚴格的了限制,致使許多中小企業難于從銀行得到貸款,黑社會勢力見機開設地下錢庄。地下錢庄計息以分為單位,各地下錢庄利息高低不同,以10天為一期來說,利益從三十分到一百二十分的均有,一般以六十分最常見。所謂六十分即指一天利息為六分,假設借10萬元(台市,不同),一般利息就上6萬。如果10還不出,就將利息加上本金,作為第二期的計息基礎,如此一個月下來本利合金為98.56萬元,是當初借款的10倍左右。地下錢庄的可怕之處在于一旦借戶還不出錢,債主便使用殘酷方法,動刀動槍、強押欺凌、逼良為娼等種種方式逼債,其猙獰面目令人望而生畏。
  3、滲透進影視圈和演藝界。幫派在功夫片興起時就介入演藝界。當時刀劍、拳腳片需要一些小武行充當演員,這些幫派兄弟便憑几招功夫進入演藝界。80年代隨著幫派的轉型和演藝界的復雜性,幫派對影視演藝界的滲透更為深入。黑社會向影視和演藝界滲透的方式有三:(1)向影視演藝人員勒索抽成,向演藝人員收取佣金和保護費。女演員陸一嬋片酬百萬,而自己只能拿到25萬﹔男歌星楊帆至餐廳作秀酬勞2.8萬元,被連抽兩次,自己只留下0.8萬元。(2)影視界人士腳跨黑白兩道,其中最有名的是王羽和帥獄峰。王羽1980年加入竹聯幫后,倚侍竹聯勢力,鬧出“杏花閣案”,在電影圈不斷掀起風波,香港武打明星成龍,台灣導演李行、及演員呂秀菱、林青霞等均受過其侮辱﹔而帥獄峰則是江南一案中聯系竹聯幫和台灣情報局的關鍵人物。(3)黑社會人物開設景視、娛樂公司。天道盟顧問楊登魁就經營新峰影業公司、巨登電影公司。他們往往憑黑道身份邀請大牌影視歌星演出,稍有不從,即有可能慘遭毒手。台灣警方透露,1982年台灣18件藝人被殺案與黑道有關。黑道介入影視界,使原本復雜萬端的銀色圈子,又涂抹上濃厚的黑色,變得更加光怪陸離。
  4、滲透進政治領域。黑社會組織在滲透進經濟、影視、社會等諸領域的同時,還積極向政治介入和滲透,企圖以合法掩護非法,以非法擴張合法,致使台灣從地方的村里長、村民代表,至“中央”、“立法委員”、“國大代表”,無不有黑社會人物混跡其間。台灣“法務部長”廖正豪1996年11月16日在“立法院”稱,在台灣有黑道背景的省市級“民代”占總“民代”數的1/4,“中央級民代”占總“民代”數的十几到二十几分之一,包括“立委”、“國代”布什的500位“中央民代”中有25到50們有黑道背景,縣市級850多位“民代”中,有286人有黑底。由此可見黑道介入台灣政治情勢絕非一般。
  黑道對政治的滲 透主要有以下方式:一是透過暴力,威脅政治人物牟取暴利。黑道暴力介入政治較為顯著的有:前彰化縣議員洪絲滌被開槍射殺致死﹔無黨籍“立委”廖學廣被綁架等。二是與政治勢力相互利用、相輔相生。台灣政治勢力對黑社會的利用伴隨著國民黨的產生而開始。孫中山利用洪門推翻清政府﹔蔣介石利用上海青幫鞏固地盤﹔蔣經國利用竹聯幫槍殺江南﹔李登輝1993年6月7日在總統府秘密會見中國洪門總會的12名山主,尋求支持,均是有據可查的事實。三是通過參選,“漂白”進入政壇。黑道漂白進入政壇,一般在地方政壇發展,根據台灣大學教授陳永茂觀察訪問,台灣最嚴重的鄉鎮市民代表會中有高達60%以上的代表出身黑道或與黑道關系密切,有的縣市議會議員有高達50%以上代表出身黑道或與黑道關系密切。黑道分子在地方政壇占有一席之地后,轉而升級,進入“中央”極機構,其著名的有羅福助、施台生、林明義等。
  近年來,隨著黑道一步步地進入政壇,黑道對政治已從過去的依附關系發展至目前對某些縣市議會的支配性關系,從過去與個別政治人物共生關系發展到目前與地方派系及政黨的緊密聯系,從過去的僅能涉足地方政壇到目前涉足“中央”民意機構,其所展現能量的態勢,突顯台灣政治體制的嚴重惡質化。
  5、不斷向島外擴張。台灣黑社會組織不僅在島內活動異常猖獗,且不斷將勢力伸向島外。目前台灣黑社會向外擴張主要有三種類型,一是在全球建立犯罪基地,從事走私、販毒等犯罪活動﹔二是在海外設立分支機構,進行投資經營﹔三是和其它國家和地區黑社會組織聯手作案。資料表明:台灣黑社會組織已將勢力滲透除南極洲外的六大洲,几乎是無孔不介,并在許多國家和地區尤其華人聚居相繼建立分支機構,設立堂口。在此特別指出的是,80年代以后,台灣黑社會組織對大陸的滲透比較活躍。1989年廈門就發現入境的台灣黑社會分子近60人。
  台灣黑社會的島外擴張,具有深刻的歷史和現實因素,包含著若干主動層面和被動層面,是內外因素可能性提供和必然性要求的統一。需特別指出的是,台灣黑社會組織的擴張,帶有較強的政治色彩,這與黑社會與政治素有勾結不無關系。如竹聯首腦陳啟禮在“江南命案”受審時稱,台灣情治單位愿意協助竹聯把勢力推展到香港和中國大陸。

  四、台灣當局的掃黑行動
  隨著黨外勢力增強,尤其隨民進黨成立,雖然其自身也脫離不了和黑道的干系,卻往往以“黑道治國”為訴求,摒擊國民黨政權,急取民眾支持。而另一方面,台灣當局利用黑道也希望保持在一定“度”的范圍,如果黑社會活動對其統治不利,則采取打壓策略。為此台灣當局先后采取過一些措施,70年代,台灣當局有過兩次溫和的自動解散運動,呼吁黑社會成員到相關單位自動登記解散,既往不咎。之后台灣當局多次實行自首解散,1997年1月台灣當局在實行掃黑的同時,實行幫派解散登記,松聯幫、竹聯幫、四海幫、芳明館幫、北聯幫、飛鷹幫均自首解散。這種自首運動只能是一種權宜之計,因為黑道幫派往往是面臨掃蕩時才登記解散,且不交出武裝,一旦風聲已過,則又重新聚合成幫。
  台灣當局另一個對付島內反黑聲浪的辦法就是進行掃黑專案。台灣當局第一次大規模掃黑是在1984年,江南命案暴光,為掩蓋其和黑社會組織之間的勾結面目,乃采取全面掃蕩不良幫派的“一清專案”。但是由于黑道與台灣當局之密切關系,許多黑道頭目早已聞風避居海外,結果警方只抓到竹聯幫和一些小幫派首領,且大部分是小嘍羅。
  另一次大規模掃蕩黑道幫派行動是1996年8月開始的治平專案,台灣“法務部”、“警政署”、聯合“檢、警、憲、調”等單位,南北同步,出動數百名警察展開全島范圍掃黑行動,但由于消息走漏,僅將四海幫長老蔡冠倫、沙地幫老大李約伯等12名重要黑幫頭目捉拿歸案。一波波掃黑行動,治安并未見好轉,反而發生諸如劉幫友命案、彭婉如奸殺案、白小燕綁架案這樣的惡性案件,這不能不說是對台灣當局掃黑行動的一極大諷刺。
  從1989年起,台灣几乎每年都有掃黑行動,治安不但未見好轉,反有惡化趨勢,究其原因,一是台灣國民黨當局對黑社會組織既恨又愛,因為黑道可說曾為台灣當局立下過“汗馬功勞”,尤其隨民進黨勢力壯大,國民黨要想在台灣保持其地位,也許還要借助黑道的力量。二是黑道勢力已滲入台灣政治領域,尤其是進入“立法院”和各級議會,儼然成為警方的頂頭上司,在這種情形下,警方又怎能全力掃黑呢?三是台灣黑社會的產生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台灣要掃除黑道,僅依靠几個專案是不可能達到目的的,台灣當局如果真心掃黑,就必須鏟除黑道寄生的土壤,不能只寄希望于“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幫派自動解散登記和掃黑專案。但這又是台灣當局絕對不可能做到的,因此不管他們進行多次掃黑行動,黑社會組織都不會被徹底掃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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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陽光就有陰影

要徹底掃蕩黑社會組織應該是不容易~
不過現在看到的大多是地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