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今天算連假? 消保官:週五應依平日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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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9-20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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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算連假? 消保官:週五應依平日收費
自由時報 – 2013年9月20日 上午6:11


〔自由時報記者李信宏、林嘉琪/綜合報導〕許多餐飲、飯店業者都自訂平日、假日不同收費標準,中秋節四天連假中,今天週五算平日或假日已衍生消費爭議,新北市多位預訂的民眾向消保官投訴,抱怨業者今天以假日為由調高收費;主任消保官許宏仁表示,除非業者事先已公告周知,否則今天仍應以「平日」標準收費。

消費者認為彈性放假應算平日
今天屬彈性放假,不少業者卻大發「假日財」,自行將四天中秋連假都採假日標準收費;許宏仁接獲多名消費者申訴,表示上週六補上班、補上課,照理說應算平日,但許多業者在上週六仍以「假日」標準調高收費,今天週五放假是因為上週六已補班、補課,結果業者今天還是用「假日」的標準調高收費,怎麼說都對業者有利,對消費者不公平。

消保官:業者須事先公告註明
「平日、假日的定義,不是業者一方說了就算!」許宏仁強調,以今天週五為例,是政府的彈性休假,不能違反多數民眾普遍認知「週一到週五是平日」的概念。他舉例說,政府宣布颱風假常在週一到週五,這是考慮民眾安全才宣布停班、停課,業者不能片面因為颱風假當天不上班、不上課,就逕自認定是假日。

許宏仁表示,如果業者事先已公告周知,例如在餐券、住宿券註明「不上班、不上課視同假日」字樣,這還說得過去,否則民眾有權要求業者依平日的標準收費,業者如果拒絕,民眾可申請消費爭議調解,對於不重視消費者權益的業者,消保官會公布名單。

業者大賺假日財,但是不合理的調漲價格將流失顧客支持。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表示,價格訂定是市場機制,平日、假日不同的收費標準是業者訂出的遊戲規則,流失顧客的損失也得由業者自行買單。業者應清楚定義何時是「平日」?何時是「假日」?並在網頁、店門口或是菜單上清楚載明,減少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