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親朋好友們: 也許你並不知道, 健保局也不會告訴你, 今年開始受理"煙品健康捐"補 助健保保費. 你要先備妥父母, 自己, 配偶之身份證, 印章, 及子女的戶口名簿, 到國稅局免費索取{所得資料清單}(每人1份) . 填寫煙捐補助申請表。 最後, 備齊申請人身份證及全家戶口名簿影印本, 連同以上資料, 送到各地健保局就可以了. 這項補助只審核年收入, 你鄉下那 2甲土地, 不會影響, 放心! 找時間緊去辦這件事吧! 附上申請表與資格試算表 煙捐試算表:http://tw.mysafe.org/modules/wfdownloads/singlefile.php?cid=5&lid=85 補充說明 :全年總收入若未超過120萬 元, 自申請當月起可以補助50%健保費; 收入120萬~~160萬, 可 以補助25% . 如果你是超過160萬, 那......就轉寄給別人, 做點功德... |
| 中央健康保險局 分局 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自付保險費申請表 | |||||||||||||||||||||||||
壹、基本資料: 一、申請人: | 受理分局填寫 | |||||||||||||||||||||||||
二、聯絡電話: 三、行動電話: | 案號: | |||||||||||||||||||||||||
四、戶籍地址: 縣(市) 鄉(鎮市區) 村(里) 鄰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 受理日: 年 月 日 | |||||||||||||||||||||||||
檢具附件共 件 | ||||||||||||||||||||||||||
五、通訊地址:□同戶籍地址 □另列如下 縣(市) 鄉(鎮市區) 村(里) 鄰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 投保分局代號: | |||||||||||||||||||||||||
投保單位代號: | ||||||||||||||||||||||||||
備 註: | ||||||||||||||||||||||||||
六、婚姻狀況:□未婚 □已婚 □離婚 □喪偶 | □1北市□2高市 □3 | 北縣 □4台灣省 □5金門、連江 | ||||||||||||||||||||||||
貳、全家人口及經濟狀況 | 承辦: 複核: | |||||||||||||||||||||||||
稱謂 | 姓 名 | 出生日期 | 職
業 | 不計人口代號 | 重大傷病註記 | 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之各類所得總額 | 全年 月退休金及 月撫卹(慰)金 總額 | (審核人員填寫) | ||||||||||||||||||
民國前打V | 年 | 月 | 日 | 審定應計 各類所得總額 | ||||||||||||||||||||||
身分證統一編號 | ||||||||||||||||||||||||||
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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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欄位不足時,請在此黏貼) | ||||||||||||||||||||||||||
※本人目前全家人口共有 人,以上所載全家人口及收入狀況均屬確實,另同意受理單位得查調相關戶籍及最近年度財稅等資料以利審核。如委託他人代為申請,除檢具代申請委託(授權)書,受委託人應將以上內容詳告申請人。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
代申請委託(授權)書 | ||||||||||||||||||||||||||
本人(即申請人): 【簽名或蓋章】茲已瞭解並將有關申請「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自付保險費」資格相關事宜, 委託(授權)受委託人: 【簽名或蓋章】(關係:為申請人之 )代為申請,如有糾紛,概由本人與受委託人自行負責。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
審 核 分 局 填 寫 | 分局/案號: 承辦: 複核: 全年家庭總收入: ,全家人口數 人,應計人口數 人 全家平均每人每月收入: 核定結果: □符合1.5倍以下 □符合1.5-2倍 □不符合(2倍以上) |
保險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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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說 明 | 一、「全家人口基本資料」:請確實填寫以下成員: 1.申請人。 2.申請人之配偶。 3.申請人之一親等直系血親:即申請人之父母、子女。 4.與申請人同一戶籍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姐妹。 二、「稱謂」:請以申請人為本人,依親屬關係、出生序及性別填寫,如「父」、「母」、「長女」、「次男」等。 三、不計人口代號: 1.不得在臺灣地區工作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 2.與申請人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 3.服兵役或替代役者。 4.入監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者。 5.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者。 四、「全年月退休金及月撫卹(慰)金總額」:請確實填寫全家人口成員目前領有之「月退休金」及「月撫卹(慰)金」等,並檢附相關證明影本。 五、各項資料填寫無誤後,申請人須親自簽名或蓋章。由他人代為申請或代為填寫及簽名蓋章者,應簽署代申請委託(授權)書。 六、臨櫃申請者,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供受理人員查驗。 | |
檢 附文 件 | ◎申請前請自行檢視相關文件,經同意受理將不予退件◎ □1申請人及受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2全家人口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最近三個月核發之戶籍謄本 □3申請人與配偶、子女、父母屬不同戶籍,附上個別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最近三個月核發之戶籍謄本 □4全家人口之每人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公立醫療機構或評鑑合格醫院開立之最近一個月內診斷嚴重傷(病)證明書正本 □6居留證影本 □9加蓋最近一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7失蹤協尋報案單影本 □10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 □8法院申請受禁治產宣告裁定書影本□11領有月退休金及月撫卹(慰)金之證明影本 |
假設先生年收入100萬,太太是家庭主婦,父母均領3,000元國民年金,兩小孩就學中(全家6人): | 高雄市保險業務職業工會 服務電話:07-311-0055 http://tw.mysafe.org/ 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21號 | ||
1.全家人口數(含父母配偶及子女,扣除不計人口): | 5 | ||
2.全家人口中,有工作能力但無所得資料,或其每月所得低於17,280者(年所得低於 207,360元者): | 0 | ||
3.全年家庭總收入﹝扣除上列及不計人口之收入): | 1,000,000 | 請更改紅色框內資料即可試算 | |
戶籍所在地 | 補助50% | 補助25% | 本表為菸品健康捐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費試算表,歡迎免費下載使用,並轉傳給需要的人! |
台北市 | 符合 | ||
高雄市 | 符合 | ||
台北縣 | 符合 | ||
台灣省 | 符合 | ||
金門、連江縣 | |||
壹、申請三步驟: 一、備齊父母、配偶的身分證及印章,還有子女的戶口名簿(無子女者免),至最近的國稅局索取「所得資料清單」各乙份(每個人乙份,不管有無收入,含子女)。 二、填寫「菸捐補助申請表」。 三、備齊申請人身分證及全家之戶口名簿影本,連同以上資料送至各地健保局分局即可。 | ***試算後可印出*** | ||
貳、全年家庭總收入: (一)全家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之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每人1份。 (二)若每1人當年度綜合所得稅之各類所得超過基本工資(目前每月為17,280元),以實際所得計算。但實際所得未達基本工資者,以基本工資設算。 (三)若綜合所得稅之各類所得資料查無收入或「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以基本工資(目前每月為17,280元)設算。 叁、所謂「有工作能力」界定範圍係指16歲以上,未滿65歲者。但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視為無工作能力,不須以基本工資設算其收入: (一)25歲以下仍在國內就讀之學生,且持有學校發給之有效在學之學生證(但就讀空中大學、高級中等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之學生除外)。 (二)持身心障礙手冊者。 (三)經健保局核定為重大傷病或最近1個月內公立醫療構或合格醫院所開具3個月以上之治療或療養之罹患嚴重傷(病)者。 (四) 持經法院核發之受禁治產宣告裁定書者。 | |||
肆、全家人口 (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1. 配偶。 2. 一親等之直系血親。 3. 同一戶籍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 伍、不計入全家人口,其收入亦「不計入全年家庭總收入」: 1. 在臺灣地區没有取得工作權之外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應檢附居留證明文件)。 2. 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檢附記載已結婚及無扶養能力之證明)。 3. 服兵役或服替代役者。 4. 入監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者。 5. 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6個月以上者。(應檢附報案未尋獲之證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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