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
註冊
|
登錄
|
會員
股神幫
»
新聞八卦
»
笑話區
» 誤用法條
投票
交易
懸賞
活動
打印
|
推薦
|
訂閱
|
收藏
標題: 誤用法條
無頭像
Y623396288
江口
積分 705
帖子 122
黃金 526 兩
股票 0 張
貢獻值 0 次
股技值 0 段
股神財符 0 枚
註冊 2009-8-16
用戶註冊天數 5387
股字輩
發表於 2010-5-17 01:52
218.163.41.241
#1
分享
私人訊息
某所大學的法律系,正在進行刑法隨堂考試。
教授向學生提出的第一個問題是:「什麼叫詐欺罪?」
學生回答說:「如果您不讓我考試及格則犯詐欺罪。」
教授非常詫異:「怎麼解釋?」
學生說:「根據刑法,凡利用他人的無知而使其蒙受損失的人則犯詐欺罪。」
教授:「.........」
投票
交易
懸賞
活動
最近訪問的論壇 ...
投顧盤中CALL訊總整理
盤中分析
Powered by
Discuz!
© Comsenz Inc.
檢舉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