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消費券過9月即失效
joson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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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9-16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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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過9月即失效


2009-09-16 工商時報 【台北訊】

     根據財政部統計資料顯示,目前仍有約5%,相當於新台幣38億元的消費券,還沒有完成兌付。由於消費券使用期限只到9月30日止,因此手中還有消費券尚未使用的民眾,別忘了一定要在9月30日截止前盡快使用,以免權益受損並達到提振經濟成長的效果。

     為提振民間消費,政府今年1月18日起發放振興經濟消費券,由於消費券使用期限至9月30日,超過期限則將無法使用。所以,手中還有消費券沒使用的民眾,務必要在截止日前使用;而營業人則需在11月2日以前,向辦理消費券兌付的金融機構申請兌領,不需支付手續費。若民眾或營業人有消費券使用或兌付的疑問,則可撥打詢消費券諮詢中心專線詢問:0800-88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