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炒南港輪胎 陳光男被函辦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9.10.01 03:37 am
調查局北機組偵辦南港輪胎炒股案,查出大股東、藝人王靜瑩公公陳光男涉嫌提供資金,結合南港前董事長林學圃等人炒股獲利,將陳光男等七人列為被告,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同案被告還包括:南港輪胎董事長翁文雄、副董事長江秀珍、法務課長詹美年、投資部主管陳郁汶及南港輪胎駐大陸廠辦主任林爭輝。
據指出,王靜瑩丈夫陳威陶是南港輪胎監察人,承辦檢察官郭麗娟為追查陳光男等人的相關資金流向,日前以證人身分傳訊陳威陶出庭;陳表示對全案毫不知情。
據調查,林學圃與林爭輝是同學,兩人被控在九十六年間企圖操縱南港股價牟利,找林光男擔任金主,由詹美年擔任操盤手,陳郁汶負責資金調度,以「套買套賣」的手法,連續拉抬南港輪胎股價,誘使投資人追高搶進。
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發現,南港輪胎股價飆高期間,陳光男與林學圃的相關帳戶有上千萬元的進出紀錄,便傳喚陳、林到案。陳辯稱,買賣股票的事情是他前妻王美惠的個人行為,與他沒有關聯,他從未炒股。
林學圃則說,當初是看好南港輪胎的營運與土地開發案,才會憑個人投資經驗買賣股票,他沒有炒作或哄抬南港股價。
【2009/10/0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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