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掃蕩治平對象「竹聯幫忠堂」堂主姜○生等人○
| 一、針對「全國同步掃蕩槍械及毒品犯罪工作」專案期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加強查緝對社會危害甚鉅之治平對象,偵查第七隊於本(30)日兵分多路,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核發之搜索票趕赴至桃園國際機場攔捕正欲出境之治平對象姜○生(40歲台北人)及臺北縣、市逮捕其黨羽共7名,涉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傷害、妨害自由、毀損等案,,移送偵辦。
二、經查姜○生為竹聯幫忠堂堂主自居,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名義經營地下錢莊,並以該聚點為竹聯幫忠堂成員聚合場所,指揮旗下成員綽號「小黃」曹○偉(28歲)、「小陳」瞿○聰(30歲)、「小劉」敖○建(40歲)、「文政」黃○政(28歲) 等人擔任業務專員負責對外招攬放款業務經營地下錢莊,另成員綽號「小安」、「阿南」、「黑狗」、「小王」、「米酒」、「泡泡」等人則受姜○生指揮從事暴力討債,期間某被害人從95年04月起至97年04月止,經朋友介紹向姜○生經營之地下錢莊陸續借款2,050萬元,某人並已支付本金1,800萬元、利息2,200萬元共計4,000萬元,仍於97年05月間,在臺北市某咖啡店遭姜○生率眾強押並毆傷臉頰及頭部,另出言恐嚇傷害被害人家人生命,並強押被害人,約被害人父母親到場談判以威迫手段暴力討債;該犯罪組織食髓知味後並從97年至今另涉嫌多起暴力討債,遇有被害人不從,即遭暴力相向,有強押被害人毆打成傷,且多次在被害人住家門口牆壁噴漆「欠錢」、「死全家」、「小孩別上學」等恐嚇字樣、在自小客車潑灑油漆、砸店及言詞恐嚇威脅生命等手段暴力討債,並有被害人被逼迫到以致自殺,極盡暴力惡行。危害社會治安甚鉅。
三、經警詢治平對象姜○生犯嫌等人坦承犯行不諱,全案依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傷害、妨害自由、毀損等案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並呼籲民眾對有組織之犯罪集團,應勇於檢舉以維護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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