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買樓採議價非競標 涉牟取暴利弊案?金管會將查!
文章來源:鉅亨網 | 發表時間:2009/11/26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南山人壽股權交易案爭議未解,今(26)日再牽扯出疑涉 弊案, 11月18日宣布,南山以26.52億元購入台中市財 富經貿商業大樓,是採議價方式而非競標,疑涉有人假 借投資之名,從中牟取暴利,意圖掏空南山資產,對此 ,金管會主委陳沖在立法院財委會表示,「壽險公司可 購置不動產是保險法規定,但至於價格對不對,金管會 有義務了解」;金管會保險局長黃天牧則表示,今天已 經要求南山人壽提供相關資料,以便進一步了解。
南山人壽18日宣布,看好中台灣經濟起飛,繼5月買進台 北市南山民生大樓之後,再以約26.52億元(含稅)買進台 中市財富經貿(Rich 19)商業大樓整座大樓,合計買進建 物坪數 1萬5543坪,未來將繼受現有租約,總計至今年 為止,南山人壽投資台灣不動產金額近新台幣330億元。
不過,今日傳出南山人壽購買台中大樓是採議價方式而 非競標,因此,外界質疑有人利用股權轉移的「決策空 窗期」,假借投資之名,從中牟取暴利,意圖掏空南山 資產,甚至還傳出金管會已派員至南山人壽進行檢查。
對此,金管會檢查局長鍾慧貞表示,按照程序,保險公 司各項投資,必須向主管機關報告,若保險局察覺有不 妥,會行文給檢查局,並視情節輕重,進行專案金檢, 不過,此案檢查局並沒有派員金檢。
黃天牧也指出,保險局並沒有派員到南山人壽,但有透 過電話詢問,南山人壽也有提供相關交易資料,經初步 了解,南山人壽事先有找 2家鑑價公司進行不動產鑑價 ,採用中間價格議價,不過,價格部分還是由南山人壽 說明較適宜,在投資不動產部分,基本上南山人壽符合 保險法規。
陳沖則強調,依保險法規定,本來就容許保險業購買不 動產,南山人壽購買不動本身合法,至於價格對不對, 金管會有義務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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