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建會:經濟成長率目標4.8%;每人GDP為1萬7,541美元
2009:擺脫陰霾,穩健復甦
一、總體經濟表現
98年初,受全球金融海嘯波及,台灣經濟面臨嚴重衰退。所幸,在政府適時採行的各項振興經濟措施成效漸次顯現下,國內經濟逐漸擺脫困局,穩步邁向復甦。
-經濟復甦:根據主計處11月預測,98年經濟成長率為-2.53%;其中,第1季經濟成長率-9.06%將為景氣衰退谷底,之後逐季走高,第4季成長率將轉為正成長6.89%。同時,景氣對策信號由98年10月轉呈綠燈,11月出現黃紅燈,代表景氣穩步回升、加溫。
-外貿回升:11月外銷訂單金額達到312.6億美元,年增率為37.11%,為史上第6高漲幅;出口與進口值各為200.2及179.0億美元,分別創13個月與14個月以來新高。
-生產轉溫:11月工業生產年增率由10月的7.07%增至31.46%,是67年8月以來最高漲幅;其中製造業年增率為34.39%。
-台股上揚:今年以來,台股即大幅反彈,至12月30日加權股價指數漲幅達76.7%,高於美國道瓊指數的20.2%、日本日經指數的19.0%、南韓首爾綜合指數的49.7%,名列全球股市前茅。
-失業趨緩:98年失業率於8月達6.13%高峰後逐步回穩,11月失業率降為5.86%,經季節調整後為5.98%,較上月下降0.06個百分點。
二、重要施政成果
過去一年來,面對百年罕見全球金融海嘯的嚴峻考驗,經建會持續善盡政府財經幕僚角色,一方面適時規劃推動各項景氣振興措施,舉如:消費券政策的推行、4年5,000億擴大公共建設的規劃、促進就業措施的推動等,以全力縮小景氣衰退週期;另方面,則積極落實中長期經濟體質改造措施,舉如:規劃「愛台12建設」、「服務業發展方案」、加速法規鬆綁等,力求固本培元,蓄積台灣經濟再起飛的動能。
以下茲由「有效提振經濟景氣」、「加速推動公共建設」、「厚植產業發展利基」、「完善社會安全體系」、「促進區域均衡發展」等5個面向,扼要說明經建會施政成果:
(一)有效提振經濟景氣
為激勵景氣,降低金融海嘯衝擊,經建會積極推動各項振興經濟景氣措施,成果包括:
1.發放振興經濟消費券
-編列856.53億元預算,於98年1月18日發放消費券,最終發放人數佔應發放人數99.4%,發放金額832.6億元;至11月2日止累計兌付829.3億元,佔已發放金額的99.6%。
-依據本會委託研究估計,消費券發放對98年經濟成長率的貢獻約0.28至0.43個百分點;若考量商家提供折扣的促銷效果,對總體經濟的打氣、止滑等無法量化的效應,消費券的正面效益還會進一步提升,有效發揮穩定經濟功能。
2.推動「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
-4年總經費5,000億元,於98年2月奉院核定,涵蓋「完善便捷交通網」、「建構安全及防災環境」、「提升文化及生活環境品質」等6大目標、20大重點投資建設及64項執行計畫。
-98年編列特別預算1,491.6億元,至98年12月29日,已執行1,086.1億元,預算達成率為74.28%。
(二)加速推動公共建設
過去一年,經建會因應災後重建,並前瞻規劃「愛台12建設」,厚植國家發展動能,成果包括:
1.推動「區域重建綱要計畫」
-建立符合國土保育的區域策略規劃,作為災區重建的上位指導原則,並於98年10月9日奉院核定。
-從生態資源保育、景觀資源保育、水土資源保育及災害潛勢等四大面向,提出環境敏感適宜性分析架構及禁止發展、限制發展及其他等3類型策略分區之重建原則與策略。
2.推動「愛台12建設」
-規劃自98至105年推動全島便捷交通網、高雄港市再造等12項基礎建設,總經費3.99兆元,於98年12月2日奉院核定。
-預估平均每年實質GDP規模較未推動之情況提高2.95%,每年增加24.7萬個工作機會。
(三)厚植產業發展利基
為持續開創台灣產業競爭利基,本會積極推動下列措施:
1.推動「服務業發展方案」
-於98年7月9日奉院核定,透過強化服務業國際競爭力、加強研發創新等五大面向,使服務業成為提高附加價值、創造就業、提升生活品質及帶動經濟成長的引擎。
-為落實推動「服務業發展方案」,本會已研擬「行政院服務業推動小組設置要點」(草案)報院,將強化跨部會之協調。
2.鬆綁財經法規
-研提「推升我國經商環評比之改革策略」,積極建立與國際接軌的經商環境;至12月30日,兩岸經貿、金融、租稅、企業經營、人員跨境移動等方面已完成456項議題之檢討,包含法律案84項、行政命令372項。
-世界銀行於98年9月公佈「2010年全球經商環境報告」,我國經商容易度排名46,較去年上升15名,進步幅度為全球第5。
3.以中長期資金支援產業發展
-配合支應各部會推動政策性專案貸款,如「獎勵觀光產業升級」、「流通服務業及餐飲業」等13項優惠貸款,至11月共核貸402件,金額116.355億元。
-支應青年創業貸款、促進服務業發展優惠貸款等5項政策性貸款,中美基金至11月共貸款661件,金額8.05億元。
(四)完善社會安全體系
為促進就業、完善長照保險制度,本會持續推動各項措施:
1.推動促進就業相關措施
-推動「97-98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提供失業勞工公共服務的短期就業機會,98年計提供7.3萬個就業機會(其中4.8萬個係97年之延續)。
-推動「98-101年促進就業方案」,透過擴大產學合作、強化訓練以促進就業與預防失業等策略,活絡勞動市場;98年預定促進5.8萬人就業、培訓23.6萬人次,執行率達100%以上。
2.規劃長期照護保險制度
-會同內政部及衛生署,積極進行長照保險規劃工作,以建立穩健且可長可久之長期照護制度,減輕民眾負擔,並提供失能者及其家庭整合性與持續性之照顧服務。
-透過委託研究計畫、召開聯繫會議、舉辦全國50場溝通座談會方式,廣納各界意見,撰擬完成「長期照護保險規劃報告」呈報行政院,作為衛生署研擬「長期照護保險法」(草案)參考。
3.規劃年金制度改革
-於98年12月邀集相關主管部會共同組成「年金制度改革規劃專案小組」,進行相關議題討論及改革規劃。
-改革方向包括:縮小各職業別間之老年經濟保障差距、確保各社會保險及退休制度維持安全之現金流量、各相關社會保險及退休制度之年資銜接、維持世代間財務合理分攤責任等。
(五)促進區域均衡發展
為均衡區域發展,本會積極進行下列工作:
1.東部永續發展計畫
-積極推動「東部永續發展綱要計畫」第1期(96-98年)實施計畫,目前已達成遊客滿意度90分以上、國際觀光客增加25%、有機米及蔬菜面積800公頃等目標。
-刻正積極擬訂「東部區域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以加速改善東部地區產業發展及生活環境品質。
2.金馬中長期經濟發展規劃
-研擬「金馬中長期經濟發展規劃」,於98年6月2日奉院核備,將以金馬作為兩岸「先行示範區」,先行推動對金馬地區及台灣本島具發展助益之經濟政策,並以觀光產業作為發展軸心。
-規劃金門以國際休閒觀光島、養生醫療健康島、精緻購物免稅島為發展方向;馬祖則朝向國際休閒觀光島全力發展。
2010:整備體質,蓄勢再發
一、99年總體經濟目標
展望99年,國際景氣雖面臨工業國家失業率居高不下、各國振興經濟政策退場時程、國際原油及商品價格變動等不確定因素,惟復甦走勢應可確定。在國際景氣可望穩步復甦,加以政府積極改善投資環境,加速推動六大新興產業、重點服務業及新興資通訊產業發展,並推動促進就業相關措施,台灣景氣審慎樂觀,將可挑戰下列目標:
-經濟成長率目標4.8%;每人GDP為1萬7,541美元。
-失業率4.9%(勞動力參與率目標值58.0%,就業增加率2.4%)。
-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率不超過1%。
二、新年新方向
新的一年,本會除將加強部會間政策協調與整合,發揮政策運籌功能外,並將針對景氣走向,研擬各項對策,期待在即將來臨的虎年裡,讓台灣經濟能虎虎生風。
(一)提振民間投資
-鑑於民間投資的提振,是99年經濟成長能否達成目標的關鍵,本會將協調相關部會積極排除指標性重大民間投資障礙、鼓勵民間參與「愛台12建設」等公共建設,並落實推動六大新興產業與新興資通訊產業的發展,以激勵民間投資。
-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方面,將協調相關部會積極創造誘因,研訂提高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自償率措施,並鼓勵民間投資三大都會區交通場站開發、觀光服務設施等民生設施。
(二)加速產業轉型
-為提升服務業創新能力,使服務業成為經濟成長與就業創造的重要支柱,本會將加速推動服務業發展,重點發展觀光、文創、醫療照護、樂活農業、物流、電信、專業技術等服務業。
-配合六大新興產業、新興資通訊產業及服務業發展,將推動相關法規鬆綁及人力培訓;並協調相關部會,透過加速專利審查、創投基金等方式,推動發明專利產業化。
(三)持續促進就業
-為確保失業率目標的達成,已研擬完成「99年促進就業實施計畫」(草案),將協調相關部會積極推動,除原預定辦理就業5.4萬人、培訓23.4萬人次外,將再擴大辦理民間部門薪資補貼及政府僱用等相關措施,使99年促進就業目標提升為10萬人以上。
-重要措施包括:配合六大新興產業及重點服務業,辦理相關培訓及協助促進就業計畫;增辦災區臨時工作津貼計畫,提供災區失業者短期工作機會;推動就業領航計畫,以薪資補貼協助就業弱勢者適應職場;增辦黎明就業專案及續辦公共服務工作,擴大政府僱用。
(四)改善庶民生活
-為落實院長「庶民經濟」的施政理念,本會刻正會同相關各部會由「經濟」、「生活」、「環境」三大主軸著手,就人民切身問題,包括生計、飲食、居住、交通、健康、就學、安養、治安等,全面推動各項可消除民怨、除弊興利、劍及履及的旗艦計畫,以具體回應民眾的期待。
-重要旗艦計畫:經濟方面包括:落實發展六大新興產業、推動新興資通訊產業等;生活方面包含:加強食品安全、提供都會區合理價位住宅、推動以房養老等;環境方面包含:推動平地造林、建構無障礙生活環境等。(資料來源: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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