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倫負責人接獲臺北地院執行命令,金額72萬美元
(99/01/07 15:02:47)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3099)頂倫-公告本公司負責人接獲臺北地方法院執行命令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債權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債務人:史正平(J-THREE INTERNATIONAL HOLDING (NEVIS)
CO.,LTD連帶保證人)
法院名稱:臺北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98年度司執全助字第1712號
2.事實發生日:99/01/0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強制執行命令,標的金額共美金720,000元(折合新台幣23,242,320元),及本件執行費新台幣185,938元。就連帶保證人史正平先生於超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資債權於上開金額範圍予以扣押。
4.處理過程:與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溝通協調。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約新台幣23,428仟元。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與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溝通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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